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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泽熙园公馆项目引五大质疑 记者求证遭遇回避

2013-07-29 10:54    发布者:刘李佳 王宪辉    评论:0    浏览:11366
原本的公共绿地被改造成“疑似”车位  本报记者 王鹏 摄.  .      本报记者  刘李佳 王宪辉.   渭南网报道,继7月25日本报《房周刊》报道天泽地产熙园公馆项目未达交房标准即要求业主收房的情况后,该小区有更多的业主反映其问题,并提出质疑。27日记者


原本的公共绿地被改造成“疑似”车位  本报记者 王鹏 摄

 
     本报记者  刘李佳 王宪辉

  渭南网报道,继7月25日本报《房周刊》报道天泽地产熙园公馆项目未达交房标准即要求业主收房的情况后,该小区有更多的业主反映其问题,并提出质疑。27日记者在跟踪采访时,遭遇了天泽地产相关方面的回避。

  质疑一: 水管外露电未通能否交房?

  27日,7号楼业主李先生在了解到天泽熙园公馆未达标准就交房的情况后,为保险起见联系验房师实际看房。但在房门外就遇到意外情况,从物业管理处领取的钥匙怎么也打不开房门,也没有工作人员陪同。经联系后,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才来到现场。入户后发现,地面铺设了不少管子,李先生询问验房师关于地面水管外露的问题,验房师指出,虽然大部分业主会选择在后期装修时重新走水电,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当将水电工程做到位,但该房间地面不平,水管外露,电线也未布置,水电未通。验房师指出,房间地面并未找平,这在装修时将会是一笔额外的开支。因为条件不足,约定好的卫生间、厨房“防水测试”也只好不了了之。

  质疑二: 是否具备“二书一表”?

  据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记者询问部分业主,均称并未见到这些文件,物业管理处只是在确认合同后,提供房间钥匙。记者随后采访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万佳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林经理,他说,这些文件开发商并没有提供给物业管理处,自己也不清楚,所以也没有办法提供给业主查看。至于是否具有这些相关的文件,林经理说只能找售楼部了解。

  质疑三: 高价车位强卖为哪般?

  记者发现,在天泽熙园公馆小区门外停满了各种车辆,但小区内部却空置大量的地下车位,缘何业主甘冒风险将车停于门外却不愿停进小区车库?业主樊先生道出了其中缘由。

  该业主称,前期小区车位认筹时9万多元一个,但不久便不再出售。而当车位再次向业主推出时,价格摇身一变成13.5万元,大多数业主觉得定价不合理,不愿购买。在小区大门建好后,物管方面便对未购买车位却拥有私家车的业主限制通行,没有购买车位,车辆便不能进入小区。

  质疑四: 公共绿地何以能停车?

  业主李女士提出小区内存在另一种情况,位于3、4号楼前的空地上铺上了镂空花砖,划定了一道道间隔两米左右的黄线,在靠近道路一侧还栽有黄色栏杆,每隔一个设有明锁。但据李女士反映此处原本属于公共绿地,但现在明显是建成了预留车位。询问物业管理处,也明确表示该地属于公共区域。但是,却能见到小车停放在那里。

  记者在现场查看后,该处“停车位”共31个。而位于西边的区域确有几辆私家车停放在此。物管处林经理称,此处确属公共绿地,但对于为何有车辆停放时,林经理称,可能是有人将锁子开了,把障碍物私自移除了。

  质疑五: 房产证无期咋回事?

  3号楼的一位业主说,他已经入住一年多了,可到现在仍未拿到房产证,开发商方面也未给出任何说法,实在让人忧愁。他说先前就有一位业主因为没有拿到房产证,在急需办理抵押贷款时遇到了不便,3号楼早已交房,为何现在还不见房产证的踪影。虽然早已装修入住,但总觉难以安心!

  对于这五大质疑,记者在天泽熙园公馆售楼部未能获得回答,工作人员联系了开发企业的一位屈(音)经理,该经理称自己很忙随后再联系,并请记者赶紧离开。记者随后就业主反映的质疑向售楼部工作人员求证时,工作人员也表示无法回答,让记者再联系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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