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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 患重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治疗

2011-10-31 18:21    发布者:石俊荣    评论:0    浏览:933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起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除用于购买、建造、翻新、大修住房外,还可用公积金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治疗重大疾病。

  本报渭南讯(记者 石俊荣)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起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除用于购买、建造、翻新、大修住房外,还可用公积金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治疗重大疾病。

  据介绍,如职工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因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肝硬化、脑中风后遗症、精神分裂症等重大疾病或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审查核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提取手续,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下设的管理部(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职工需提供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有效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单位证明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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