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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场所昨开始全面禁烟 卫生会议照"吸"

2011-01-10 17:51    来源:三秦都市报    发布者:三秦都市报    评论:0    浏览:1228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将在1月9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目前,各地正在为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作准备。昨天是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5周年的日子,但时至今日,我国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禁烟道路依旧任重道远。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将在1月9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目前,各地正在为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作准备。昨天是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5周年的日子,但时至今日,我国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禁烟道路依旧任重道远。

卫生会议照“吸”不误

近日来,记者走进公共场所采访,从中或许能看到我国公共场所禁烟情况的缩影:

1月6日,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现场。记者坐在会场的最后一排,常能闻到人们出入时带进来的一阵阵烟味。推门出来,记者发现会场后面的休息间里,有约10个人在吸烟,或站着或坐着。休息间自然地成了一个“吸烟室”。事实上,休息间的每个茶几上,都赫然摆放着一个透明的塑料提示牌,上面不仅印有禁烟标识,而且明确写着“非吸烟区”。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卫生部四部门要求,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然而,从上述情景看来,实现这一目标的任务仍然艰巨。

1月5日,北京一家医院的门诊大楼。大楼内禁止吸烟的标识随处可见。即便如此,吸烟行为并未在这个要求禁烟的医疗场所销声匿迹,医院的男厕所是“冒烟”的“重灾区”。

控烟立法缺失

这一现象的背后,是控烟手段的乏力。漂亮的烟草包装,充斥荧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低廉的烟草价格等等,这一切都显示了烟草在我国的“生命力”。

这一现象的背后,是控烟立法的缺失。《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缔约方应积极促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行政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但我国至今没有全国性的控烟条例。

建议设国家控烟局

各界专家提出建议,核心是在“十二五”时期实施“全面控烟”的国家战略,作为各级政府履行和实现人民健康的约束性指标之一。除了专家屡屡呼吁的立法要尽快跟上,制定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免受二手烟烟雾危害的法律,使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公共场所“无烟国”外,还应采取有力措施限制烟草产业、促进全面转型。

专家建议中还提出,管理烟草生产的部门不应承担烟草控制的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改革烟草行业管理体制,在国家发改委设立国家控烟局,担负对全社会范围内的全面严格控制烟草的基本职能。并建议党政干部、公务员、公共机构人员必须带头在公共场所不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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