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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城区停车收费时间推迟 因事宜未协调好所致

2011-08-08 17:41    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者:石俊荣    评论:0    浏览:987
记者昨日获悉,渭南市原计划于8月1日开始在城区道路收取停车费一事推迟,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称,是因为和有关部门还没有协调好所致。

    本报渭南讯 (记者 石俊荣)记者昨日获悉,渭南市原计划于8月1日开始在城区道路收取停车费一事推迟,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称,是因为和有关部门还没有协调好所致。

    8月以来,记者途经东风大街、朝阳大街、前进路、仓程路等繁华路段时,均未发现有人对停放车辆进行收费。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渭南市交警支队秩序处人员,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是由于和有关部门没有协调好,所以还没有开始收费。

    本报此前对渭南城区停车将收费一事进行报道后,有律师质疑物价部门在涉及到大多数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问题上没有经过听证。就律师质疑未听证和收费的合理性等问题,渭南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惠卫江表示,此类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目录所列的,省上已经定价。据其介绍,路边停车所收的费用主要由占道费和管理费两部分构成,以小型汽车为例,机动车辆占道费按照0.66元/平方米计算,一个停车位约4平方米,是2.84元,再加上2元的管理费,共4.84元。他说,通过交警、物价和综合执法部门领导协商后,最后定了按照每次3元收取。就群众普遍关心的停车费的去向,惠卫江称这些归财政局管。

    据悉,关于停车收费的渭价发(2011)63号文件是今年5月9日发的,试行期是一年,到2012年5月8日。惠卫江说,在试行期间,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收费,收费不开票等行为,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物价局或许会停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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