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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仅有4家房地产公司对“一房一价”进行备案

2011-07-01 01:05    发布者:张维娜 刘 萍    评论:0    浏览:1166
 6月21日,报道了渭南市房地产市场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落实情况。那么相关部门又是如何督促监管房地产企业落实这一规定的呢?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市物价局和城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

 6月21日,报道了渭南市房地产市场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落实情况。那么相关部门又是如何督促监管房地产企业落实这一规定的呢?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市物价局和城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
  
  市物价局价管科——
  
  仅有4家房地产公司对“一房一价”进行备案
  
  市物价局价管科主任丁亚民介绍,价管科主要宏观的对房产进行价格备案(即房产商上报在某一时期内自家楼盘的均价)、成立专门检查机构、告知开发商、约谈、进行专项检查等。物价局这种备案制虽然在一定限期内抑制了房产商随意涨价,但时效性较短,没有太大的制约性:如果房产商在物价局备案的是三个月,那么三个月后房产商若想涨价则只需要在物价局重新进行价格备案,就可以更改价格。由于目前国家对于房价中的利润、成本等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或审核,所以物价局对于房价方面没有任何行政制约手段。
  
  目前在备案过程中,能够做到的是把房产商的代收费用彻底规范化。我市的房价代收费主要有:契税、大修基金、测量费、办证费、有线电视安装材料费、天燃气安装费、水电费。在备案过程中,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相关登记,对于各房产商的代收费用禁止出现价位随意标价的现象,丁亚民说:“现在规范代收费用标准,避免了市民在购房时多掏冤枉钱。毕竟现在很多房产商之间的代收费用相差较大,这种任意标价也在无形中提高了房价。”
  
  据了解,截至6月22日,我市仅有4家房地产公司前往价管科对“一房一价”进行备案。
  
  城建局房产科——
  
  违规卖房,每套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据城建局房产科工作人员介绍,在确保商品房销售时证件齐全的同时,正在逐步规范明码标价。要求售楼部必须在醒目位置公开摆放《商品房销售价目手册》、房价表或销控表。检查中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摆放的,则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同时,对不按细则明码标价销售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每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特别针对“无证售房”的情况,要求只有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对外发布房地产广告,且必须保证广告内容真实、准确。正在进行销售、但并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售楼部必须立即停止各种违法预售行为,并在30日内对违规收取的全部款项予以及时清退。市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进行以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的预售方式。
  
  对于此种情况,物价局价管科和城建局房产科均表示需要引起市民的警惕:在得知所售楼盘证件不全或正在办理时,一定不要购买此类房产。如果交了一部分钱买这样的房,万一“资金链断了,盖不起房怎么办”?当后期出现“由于房产商证件不齐而无法办理房产证”等纠纷时,再来找城建局投诉也已经无法解决问题。毕竟市民已经和房产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市民只能走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西岳路北段的市物价检查所,由于一房一价主要负责人因“休年假没在”,采访未果。但记者从物价局价管科了解到,物价检查所主要负责关于《价目手册》制作及具体检查“一房一价”实施。 记者 张维娜 实习生 刘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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