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内容

陕通报7起食品安全案件 麻花违规添加日落黄

2011-06-21 18:18    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者:西安晚报    评论:0    浏览:1041
昨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今年4月以来,我省依法查处的7件食品安全典型案件,以此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引以为戒,从严依法经营。

昨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今年4月以来,我省依法查处的7件食品安全典型案件,以此警示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引以为戒,从严依法经营。

案例1

39头生猪注水 11人被刑拘

5月9日,根据群众举报,省商务厅、公安厅和西安市相关部门共同对临潼区西泉非法屠宰场进行了联合取缔。现场共查扣注水生猪39头,拆除待宰圈80余平方米,拆除屠宰操作间60余平方米。截至6月2日,公安部门已正式刑事拘留11人,其中暴力抗法3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8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当中。

案例2

加工熟牛肉涉嫌非法添加

5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西安市食品安全办指示雁塔区食品安全办组织区食品药监、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对雁塔区史家湾非法加工肉制品窝点进行检查。

现场发现生肉约800公斤,熟肉约80公斤;使用过的牛肉香精半桶(约1.5公斤)、复合磷酸盐约5 公斤、亚硝酸盐约10公斤;标注有“直接艳红”等字样的染料2盒;“肉制品改良剂”(三无产品)10公斤。执法人员立即查封现场,并进行了取样调查,初步认定该案涉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已于2011年5月25日下午将案件移交至公安雁塔分局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占江进行了刑事拘留,对其他涉案逃逸人员正在组织抓捕。

案例3

查获大量注水猪肉产品

5月18日,根据群众举报,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在当地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兴平市秦川屠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大量假冒、注水猪肉产品,捣毁了黑窝点的生产设备,该场在西安两个冷库内不合格肉品也被查扣。目前,刑事拘留相关责任人5名,兴平市纪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23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免职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案例4

麻花违规添加“日落黄”

5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岐山县质监局、公安局联合查处了违法生产加工饼干、麻花的“黑窝点”。经查,该窝点负责人段东杰自今年3月起,在没有取得资质证照的情况下,租用闲置厂房,生产加工饼干、麻花等食品。执法人员现场封存了涉案的817件食品及生产设备。经检验,涉案的麻花中含有日落黄、柠檬黄等添加剂成分。

对于段东杰无证生产食品、超范围添加日落黄、柠檬黄的行为,岐山县质监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剂和工具、设备、原料等,并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

案例5

非法生产绿豆冰沙销往高校

5月31日,群众举报西安市部分高校的超市、食品商店经营的碗装凉皮和绿豆冰沙产品多为非法窝点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存在很大隐患。市质监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非法生产加工经营窝点3个,其通过编造虚假厂名、厂址,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碗装凉皮和绿豆冰沙(食用冰),主要销往交通大学、理工大学、建筑科技大学、石油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市内主要高校。目前,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正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6

非法加工涮牛肉 盗用知名商标

5月26日,西安市食品安全办根据群众举报,迅速组织质监分局、工商分局、农业局联合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加工点无任何许可证照,现场查获冷库2个,切片机、封口机、电子秤各1台,原料肉500多公斤,成品牛羊肉100袋,“西安伊信和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包装袋1050个,执法人员对涉案设备和物品进行了没收。工商部门对当事人涉嫌冒用他人商标(“草原兴发”)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正在依法做进一步查处。

案例7

凉皮黑作坊 藏身小区内

5月24日,群众举报新城区公园南路某小区内有涉嫌长期无证生产加工凉皮的行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西安市食品安全办立即指示新城区食品安全办组织食品药监、工商、质监、韩森寨街道办事处对加工窝点进行核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窝点为擀面皮二次加工分装销售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无任何相关许可证照,所用的原材料无进货手续和质量合格证明。执法部门已将其依法取缔,并进行了相关行政处理。

投诉途径

举报食品违法

您“找对门儿”了吗

本报讯 近期,部分市民反映,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时,出现电话无人接听或互相推诿。昨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可以在正常工作日内,直接拨打该办公室的电话:029-85518051、029-85525042,投诉食品问题。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广大市民投诉如何才能“找对门”?市民可参考此范围来进行相应投诉。

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及辣椒种植等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环节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

水产品养殖环节由各级水利(渔政)部门负责受理;

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由各级商务部门负责受理;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各级质监部门负责受理;

食品销售环节由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受理;

餐饮服务环节由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受理;

食品进出口环节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受理。

重拳出击

多部门联手严查食品安全

重点监管

外地入陕儿童食品

本报讯 昨日上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近期我省食品安全问题举行了新闻通报会。从近期全省食品安全事件来看,主要涉及生猪屠宰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门店等,涉及的品种包括生肉、熟肉制品、农产品、豆制品、饮料等。

从各个部门抽检情况看,我省农产品抽检的各类产品合格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食用菌合格率为100%,名列全国各省份的第1位,畜产品、生鲜乳、鸡蛋也全部合格。全省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为87.6%。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总体合格率95.8%。

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将建立完善屠宰企业信用档案。有违法记录的企业将不能通过年检,因违法行为被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将列入全省食品生产经营禁止从业人员黑名单,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严查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进入超市、大型卖场,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合格,其中将重点对外地进入陕西的儿童食品进行严格监管。

各部门举报电话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85518051 85525042

市公安局:86756331

市农业委员会:

86787481 86787482 86787483

市商务局:86786476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2365 86788487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7816819

0 顶一下
如果您要进行评论信息,请先 登录 或者 快速注册 。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诚聘英才| 申请链接| TOP|
Powered by 渭南网 © 2009-2010 技术支持 先行科技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陕ICP备05001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