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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女访民被“示众”

2011-05-14 02:25    来源:榆林百姓网    发布者:吴双建    评论:0    浏览:1352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

被公开示众的两名农民之一,段定梅觉得当时“万箭穿心”,“眼前都是黑的”。朴素的话语,让人感同深受。不管此前她们给当地惹了多少麻烦,是当地眼中怎样难以治服的“刁民”,但至少在示众的那一刻,她们是弱势群体,她们的人格尊严肯定受到了伤害。

显然,不管一个人是温顺的良民,还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他们的尊严不应该受到权力部门伤害。作为公民个体,可以唾弃和咒骂他们,但政府的权力机关不能。何况这两位农民,并非罪孽深重的刑事罪犯,他们也只是和政府之间的民事纠纷。

质疑富平县法院办公大楼影响其家采光,农民当然有权利申诉,有权利索赔。作为政府部门之一的法院,作为纠纷的主体之一,怎么回避,怎么保持公正,判决怎么让人信服,也是关注的焦点。当地采取这种示众手段来让涉事一方“罢访息访”,让人联想,这或许是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尊重,不得不采取上访的方式维权。

人们之所以对权力机关保持警惕,是因为他们在与公民的纠纷过程中占据强势地位。在这场纠纷之中,农民的权利弱势得基本没有。作为媒体,新京报的介入,只是为了保持这种表达上的平衡。社会有着畅通的表达渠道,难道不是稳定的根基吗?如果权利得不到申张,意见得不到表达,难道不会出现极端的表达方式吗?

新京报的介入,恰好不是“破坏了当地稳定”,恰好是维护了当地稳定。围观的数字大小,并不能改变“示众”的性质,你不能指望一篇报道的记者,到现场将围观的人群逐一清点,以保证准确到个位数。

从富平县反驳新京报的一文来看,以人数来断定报道“失实”,用“县委集体决定”作为示众的合法基础,只能这种观点太给力了。(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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