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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逍遥镇胡辣汤”商标风波后,陕西潼关县“潼关肉夹馍”再陷商标纠纷。24日,#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议。
目前,潼关县政府相关领导正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开会协商。
11月21日,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报道,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商户们说,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全国有上百家。
此前,河南郑州“岐俏俏肉夹馍店”店主高老板称,他于2019年对“岐俏俏老潼关肉夹馍”进行注册商标,在10月份收到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侵权法院传票。“我开的店原来叫‘岐俏俏老潼关肉夹馍店’,现在把‘老潼关’三个字去掉了,目前调解的初步结果是赔7000多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