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被砸烟酒丢失 车主气愤停车堵门讨个说法
2011-03-17 18:51 来源:渭南新闻网 发布者:张维娜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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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汽车停放在小区内,车窗被砸,高档烟酒丢失,要求物业公司“给个说法”。物业公司以当初签订合同“无此内容“为由,拒不承担责任。一提起3月9日发生在锦绣苑小区车辆被砸之事,业主和物业一个气愤不已,一个满肚子委屈。
业主将汽车停放在小区内,车窗被砸,高档烟酒丢失,要求物业公司“给个说法”。物业公司以当初签订合同“无此内容“为由,拒不承担责任。一提起3月9日发生在锦绣苑小区车辆被砸之事,业主和物业一个气愤不已,一个满肚子委屈。
物业:
车主不承认签过协议
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见到了物业经理张宝吉。张经理提起此事,也是满肚子的委屈。他取出和业主签订的协议说,在交房时签的协议里写的很清楚,我们只收取的是小区内的车位费,车辆安全问题由车主完全承担。
记者看到这份协议里第三章车辆管理章节第十八条上写着:“小区管理人员对驶入小区的车辆加强管理,同时配合并督促车主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凡在小区停放车辆的安全责任由车主完全承担。”
对于车主将小区两个大门堵上的举动,让张经理很是不满。可是让张经理难以理解的是,协议上签的明明就是王女士的名字,可是她却不承认是她签的。
张经理说,物业上登记处登记的名字显示,王女士目前居住的房子户主是“赵某某”,他们也不认识此人,听王女士说她是从别人手里买的这套房子。
对于用车堵住小区门口一事,王女士说:“被偷车辆的电瓶没电,我会尽快找人来将车辆移开。”
采访中,有的业主也提出,无论签订的合同内是否有相关内容,保证业主及财产安全,是物业公司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车主:
半夜车窗被砸财物丢失
3月9日晚,居住在锦绣苑小区内的王女士在回家后,将自己的爱车丰田霸道停放在楼前的停车位上。因为小区每晚还安排了两人巡夜,所以王女士认为小区安全,“车辆应该不会出啥问题”。
第二天早上,当王女士和丈夫准备开车上班时发现,地面上有很多玻璃碎片:原来自己的车辆右侧后门的三角状的车窗被人砸破,车内价值不菲的高档烟酒等财物被偷。王女士告诉记者,车玻璃是进口原装玻璃,需要等总公司发货,加上烤漆等费用,至少花费近5000元。
“损失惨重,得找个地方说理去。”于是,她决定去找物业要个说法,物业工作人员说,收取的费用仅仅是停车费,对车辆安全不负责任。一气之下,王女士用车挡住小区的两个大门要说法,表示对物业公司的强烈不满。
律师:
双方是否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
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是否应该负责车辆的安全负责?为此,记者采访了渭南华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静。
王律师说,首先,要根据服务合同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小区内发生诸如丢车、丢失财物、人身受到伤害等事件后,追究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主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判定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责任。如果是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而造成的,物业公司就应该负责,即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来判断物业是否失职,从而判断其是否有责任。具体到本案,如果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小区的物业公司提供保安24小时巡逻,同时保证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系统。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业主停在小区中的汽车被盗时,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损坏,或者保安没有尽职尽责,即物业公司没有按照服务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则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那么,物业公司取每月收60元的停车费后车辆被砸,小区物业是否要负责,业主的损失该找谁负责呢?
王律师说,物业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要看每月交的60元钱是车辆的保管费还是场地租赁关系。若仅是场地租赁关系,物业无责任。若小区内无专门车库,业主将车辆自由停放小区,除特殊约定外,双方可以认定为场地租赁关系,一旦发生失窃物业不负责任。若小区内有专门车库,并无专人看管,无论是否收费,一般而言,双方关系也是场地租赁关系,物业对车辆失窃不负责任。若物业对车辆停放实行收费,并设置了专人看管,并且双方约定了保管关系,看管人掌握了车辆的控制权,则物业应该对车辆失窃负责。
综上分析,王律师说,业主能否从物业得到赔偿,一是看物业是否有失职之处,二是看双方是否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否则,无法从物业得到赔偿。车辆的损失,看其是否投保有相关商业保险,到保险公司理赔,而车内财产损失只能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