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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豆芽生产销售实行备案管理 黑作坊向社会公布

2015-06-28 22:15    发布者:王军江 郭 艳    评论:0    浏览:782
(记者 王军江 郭 艳 见习记者 马 辛)昨日,记者从市食药委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将明确对豆芽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销售店(户)实行备案管理。对经现场验收合格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核发《陕西省豆芽生产经营备案证》。. 此次备案管理将对工业化豆芽生产企业和加工

(记者 王军江 郭 艳 见习记者 马 辛)昨日,记者从市食药委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将明确对豆芽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销售店(户)实行备案管理。对经现场验收合格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核发《陕西省豆芽生产经营备案证》。

此次备案管理将对工业化豆芽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销售店(户)必备的生产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条件、生产工艺、管理制度均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在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添加或使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抗生素等化学药剂。要求工业化豆芽生产企业建立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出厂的每批次产品进行质量指标检测,应当具备半自动或自动包装设备,鼓励企业使用二维码等方法对产品实行溯源管理。要求豆芽加工小作坊每年将生产的豆芽委托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一次检验,并建立原料购进和产品销售台账。为减少豆芽二次污染,规定超市销售的豆芽必须是预包装豆芽。豆芽运输应使用无毒容器或材料,禁止使用有色塑料袋盛装豆芽。

市食药委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大抽检频次和监测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非法添加行为,对违法违规从业者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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