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3家店内贴有“霸王条款”的餐饮店被责令整改
2014-04-22 22:54 发布者:薛望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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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薛望)“消毒餐具另收费”、“就餐物品丢失概不负责”……不少细心的市民在就餐中会发现,一些店内以贴通知或告示的方式告知顾客该店店规。为有效遏制餐饮业这些“霸王条款”,从3月25日到本月底,渭南市工商临渭分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整治贴有“店堂告示”
(记者薛望)“消毒餐具另收费”、“就餐物品丢失概不负责”……不少细心的市民在就餐中会发现,一些店内以贴通知或告示的方式告知顾客该店店规。为有效遏制餐饮业这些“霸王条款”,从3月25日到本月底,渭南市工商临渭分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整治贴有“店堂告示”的餐饮店23家。
继3月25日,渭南市工商局就“霸王条款”行政约谈城区40家大中型餐饮店后,工商临渭分局开展餐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餐饮户格式条款合同文本的制定、使用情况全面检查,重点对主体、权利义务不明,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为规定进行点评,并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自觉维护格式条款合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同时,该局还对200余户中小型餐饮经营户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餐饮企业在店堂醒目位置设立《承诺书》牌匾,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自律。截至目前,工商临渭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整治餐饮业户261户,《承诺书》上墙81户,整改“谢绝自带酒水”、“自行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等店内贴有“店堂告示”的餐饮店23家。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市场股麻股长称,针对利用合同欺诈消费者和损害他人利益行为,先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继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