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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一餐馆收顾客1元筷子费被罚千元 西安首例

2014-03-28 11:43    发布者:西安晚报    评论:0    浏览:822
本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卢思宇) 不提供免费餐具,也没告知消毒餐具要收费,可就餐结账时,却要收取消费者1元工本费。日前,工商曲江分局对这家餐厅的“霸王条款”处以千元罚款。这成为我市查办的首件此类“霸王条款”案件。. 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大雁塔南广场银泰商

本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卢思宇) 不提供免费餐具,也没告知消毒餐具要收费,可就餐结账时,却要收取消费者1元工本费。日前,工商曲江分局对这家餐厅的“霸王条款”处以千元罚款。这成为我市查办的首件此类“霸王条款”案件。

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大雁塔南广场银泰商场内的一家餐饮店,搭售一次性餐筷。2月19日,工商曲江分局得知这一情况,开始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餐饮店的确不提供免费筷子、也不告知消费者使用一次性消毒筷子要收取一元工本费,却在结账时加收一元工本费的事实。

工商曲江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这类“霸王条款”在法律上只明确了其经营行为的违法定性,而在处罚方面却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工商部门经常给商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而未能给予处罚。

最近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工商局,相继安排部署了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曲江工商依据《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行服务、强行销售的,处以警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责令停业整顿”等规定,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据悉,这起“消毒餐具另行付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在全市尚属首例被查处。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当您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遇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霸王条款”时,要注意保留好消费小票、合同等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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