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肉疑含微量甲醛买了的市民先别吃
2013-10-23 22:18 发布者:weinanorg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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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了华润万家渭南前进路店生鲜区出售鳄鱼肉,引起市民关注一事。渭南市临渭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等部门昨检查发现,该鳄鱼肉疑似含有微量甲醛,将移交至省水产品质量鉴定中心作进一步检测。

本报讯(实习记者 陶玉红)昨日,本报报道了华润万家渭南前进路店生鲜区出售鳄鱼肉,引起市民关注一事。渭南市临渭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等部门昨检查发现,该鳄鱼肉疑似含有微量甲醛,将移交至省水产品质量鉴定中心作进一步检测。
要经省级鉴定后再下定论
昨日上午,渭南市临渭区渔政监督管理站、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华润万家前进路店出售的鳄鱼肉进行现场检测。经1个多小时,两名检测人员发现浸泡过鳄鱼肉样品的蒸馏水,在滴加进甲醛检测试液之后静置数分钟,颜色呈淡黄色。检测人员李晓玲说,如果不含甲醛,该溶液应呈无色状态,初步怀疑该鳄鱼肉含有微量甲醛,约2.0mg/kg。
“要经过省级鉴定才能下定论。”临渭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副站长雷雳解释,此次做的甲醛含量检测是最基本的一个依据,为了得到更确切的结果,下一步要将鳄鱼肉样品移交至省水产品质量鉴定中心进一步检测。
据了解,由于用甲醛溶液浸泡可以使正常或已经部分腐烂的水产品的外观改善,因此,部分不法商贩为达到赚钱目的,便将水产品或水发食品浸泡甲醛后再出售。而甲醛是致癌物质,也可以诱发疾病,不但会降低人体免疫力,还会影响人正常的各种机能。
已买鳄鱼肉的市民先别食用
在检查中,根据该超市出具的供货方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票据显示,该鳄鱼来自广西钦州一家养殖场。“供货方的手续很齐全。”雷雳介绍,这种特殊的水产品,明确来源极为重要。
“食用的鳄鱼肉产品不允许有甲醛检出,建议已购买的市民先别食用。”雷雳说,昨日下午,已让该超市暂停售卖鳄鱼肉。同时,在检测结果未有最终定论前,已购买的市民暂不要食用鳄鱼肉。
对于市民自己如何检测水产品是否含有甲醛,李晓玲表示,检测甲醛需要特定的检测试液,所以市民很难自己在家中检测。市民有需要时可以前来临渭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做相关检测。
华润万家超市表示,只要鉴定结果存在问题,超市将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鳄鱼肉给予无条件退货。